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包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火电、新能源技术监督项目相关技术服务。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最低资格标准:(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报价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6)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资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电力专业),国家授权的CQC(****中心)资质,CQC授权范围至少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国家授权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 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NAS授权范围至少包括火电、新能源技术监督项目产品和实验室认可,CMA检验检定资质认定项目至少包含火电、新能源技术监督项目BMS、电力工业热力发电设****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项目且在有效期内;(7)人员要求:报价人须成立技术监督项目组,项目组长由具备电力类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担任,组员总数不得少于30名(其中至少正高级工程师5名及高级工程师15人,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3名),可根据项目需求补充其他专业辅助人员,但核心技术人员不得低于本条款要求,且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报价人一致,并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招标方将对投标单位提交的人员资质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必要时可要求相关人员到场核验身份及资质原件。(8)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以合同签定日期前为准应包含服务范围、 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最好提供用户证明或验收证 明类文件)至少3个火电(600MW及以上)、且包含新能源项目技术监督服务方面相关的业绩。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9)响应人未被列入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苏建中 电话:022-****6153;187****7153*未办理过ca投标钥匙的单位,请提前办理ca投标钥匙,以免耽误投标;***网址:https://****.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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