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与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均坐落于汕尾市附近海域,项目海域水深范围约34m~43m,风场北边缘离岸距离约30km。红海湾三海上风电场总装机506.4MW,采用12台单机容量为16.7MW的机组和17台单机容量为18MW的机组,共计安装风机29台;红海湾四海上风电场安装28台单机容量为18MW的机组,总装机容量504MW。为实现电能集中送出,红海湾三、四两个项目联合建设一座海上升压站,该海上升压站选址于两个项目场址中间、靠近风场北边缘的位置。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场集中送出工程(海上升压站、2回500kV 集中送出海缆)由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汕尾)有限公司和中海油(汕尾)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各出资50%共建,****中心仅包括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汕尾)有限公司自建部分,红****中心不在本次EPC招标范围内。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中心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设备。具体范围包括:35kV直挂式液冷SVG设备2套、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安装附件(安装支架、绝缘件、螺栓、螺母等)等。响应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5、(1)电气设备制造厂必须至少提供2010年1月起2套已投运(不低于本次投标设备电压等级)的设备业绩证明。(2)电气设备制造厂必须持有制造投标设备所需的国家强制性的生产许可证(若需)、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网、网络所需的接口要求。(3)电气设备制造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4)投标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近三年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事故,无不良业绩。6、技术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输出容量:±60MVar、额定电压:35kV、绝缘水平:F级,以上任意一条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 址:广东省广****路****号联 系 人: 黄佳颖电子邮件: hu****@****.****.cn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852/yBz4N6EBLRKCxEZf8X8A.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