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27年第13批货物类整合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G0500022002410844)
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汇总及变更公告(编号:001)
各投标单位:
***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27年第13批货物类整合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G0500022002410844)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回复汇总及变更(编号:001),澄清回复汇总及变更内容如下:
1.澄清回复汇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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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类型 |
具体描述 |
澄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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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问题一(标 1:汽油发电机):技术规范书与物资采购清册的功率型号范围不一致 |
1.标 1 包 1 技术规范书第 1.1 条及第 6.1 条“供货清单要求”规定,标 1 适用于0.7kW—30kW 柴(汽)油发电机,供货清单共列 5 款:0.7kW、3kW、5kW、10kW、30kW,并逐款给出电压畸变率、燃油类型、油耗等技术参数;2.《物资采购清册》(附件 2)标 1 项下仅列 0.7kW(最高限价 9500 元)、5kW(最高限价 13000 元)两款,未列 3kW、10kW、30kW 的报价条目、最高限价及采购数量。 |
答复;1)是。2)不纳入。3)无需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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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问题二(标 2:移动发电机/带高杆照明灯):技术规范书与物资采购清册的功率型号完全不一致 |
1.标 2 包 1 技术规范书第 1.1 条及第 5.1 条适用于 0.7kW—10kW 柴(汽)油发电机带高杆照明灯,型号为 0.7kW、3kW、5kW、10kW,并给出对应技术参数;2.《物资采购清册》(附件 2)标 2 项下列明 1kW(最高限价 11000 元)、2kW(最高限价 19000 元)、5kW(最高限价 38500 元)三款,其中 1kW、2kW 在技术规范书中无任何技术参数及供货要求,10kW 在清册中无报价条目。请澄清:标 2 实际采购型号应以哪份文件为准?技术规范书未覆盖的 1kW、2kW机型,其技术参数、供货范围、验收标准应如何执行?技术规范书所列 10kW 机型是否仍需报价? |
答复;1)以《物资采购清册》为准。2)移动发电机/带高杆照明灯技术规范书0.7kW额定功率调整为1kW、其它技术参数与0.7kW一致;3kW额定功率调整为2kW,电压畸变率修改为10%,其它技术要求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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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问题三(标 3:柴油发电机):技术规范书与物资采购清册不一致,且 30kW 机型归属不清 |
1.标 3 包 1 技术规范书第 1.1 条及第 6.1 条仅适用于 100kW 履带式柴油发电机,供货清单仅列 100kW 一款;2.《物资采购清册》(附件 2)标 3 项下列有 30kW(最高限价 250000 元)、100kW(最高限价 500000 元)两款,其中 30kW 机型在标 3 技术规范书中无对应技术规范,其技术参数仅见于标 1 包 1 技术规范书(0.7kW—30kW)中“柴油发电机(30kW/三相 380V)”条目。 |
答复;1)标3。2)标3包1:***网公司柴(汽)油发电机(0.7kW-30kW)技术规范书。3)按技术规范书参数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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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问题四:招标文件“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条款与技术规范书作为合同附件的效力衔接 |
1.招标文件第 2 页备注 2 明确“如采购文件正文与技术规范书针对同一要素有不一致的要求或表述,均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2.而标 1、标 2、标 3 技术规范书第 1.4 条均载明“本设备技术规范书和投标方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投标技术偏差表格’经招标方、投标方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澄清:当技术规范书所列功率型号、供货清单与《物资采购清册》不一致时,投标报价及供货范围是否应严格以《物资采购清册》为准?技术规范书中超出清册范围的型号是否无需报价、无需响应? |
答复;1)以《物资采购清册》为准。2)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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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问题五:各标段预估采购数量及框架分配比例不明确 |
1.招标公告“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载明:标 1 预估采购数量 991 台、标 2 预估采购数量 136 台、标 3 预估采购数量 12 台(预估金额 350 万元);2.《物资采购清册》(附件 2)中各规格型号“配件数量”均记 1,未列明各功率型号的框架预估采购数量及分配上限。请澄清:各标段各功率型号的预估采购数量如何确定?标 3 的 12 台在 30kW 与100kW 之间如何分配?框架协议“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 80%、上限不高于150%”的规定在各型号间如何落实? |
1.标的物预估数量请以公告中标的物清单为准,物资清册中配件数量是指单个物资下配件的数量,与预估数量无关。2.框架分配为系统根据后续订单随配,现阶段无法预估每个型号需要多少量,“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 80%、上限不高于150%”是指单个标包最终执行金额不超过招标公告标的物清单预估金额的上下限,对具体物资型号执行量无要求。 |
2.变更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00秒变更为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00秒。
请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
项目负责人(签名):
***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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