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晨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蚌埠晨新孝仪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式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并参考蚌****中心的评估意见(蚌环评估字〔2026〕98号)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内容与总体意见
(一)建设内容
你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北侧、马孝路东侧,***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建设200MW/800MWh储能系统及1座220kV升压站。相****楼、环保工程(危废间、事故油池等)。本次评价项目总投资为5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为0.4%。
(二)总体意见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工频电场、磁场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和拟采取的工频电场、磁场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期间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工频电场、磁场和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设计规程文明、安全施工,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应满足国家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事故油池、应急事故池均应按要求设置防渗措施,容量应满足相应要求。按照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三)应全面规范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竣工验收及运行期周边主要功能区域的电磁及声环境监测,并做好分析处理工作。施工期及运行期出现群众投诉时应及时开展检测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处达标。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DD3K8UXG)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52-***5052
地址:****路****号****楼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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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9498/hhGCxqABLRKCxEZfbkL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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