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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其他类)的采购公告

2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浙江 - 温州市 - 平阳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38.3万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温州市 - 平阳县
采购单位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39****2032 138****8745 纪检监督 183****4341 更多联系方式(8个)
代理机构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138****939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平阳西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CJ-F26061601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

三、项目性质:其他类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

38.3万元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合同期限:采用1+1的形式,总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有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三级及以上承修、承试许可类别;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获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址:

1、报名、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现场获取(***网址:***网站https://www.****.com***网站https://****.cn),投标人申请获取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书面文件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3、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城****大厦。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发送邮件方式申请获取,邮箱39****@****.com,具体情况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宝缴费账号:__****@****.com

5、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书面文件资料:

1)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采购文件下载自行填写)

2)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有);

4)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三级及以上承修、承试许可类别;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城****大厦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城****大厦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详见本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户名: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6000120190009458

开户行:温****城双屿支行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7个日历日,以公告发布次日起计。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以公告发布次日起计)起5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城****大厦,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137****1531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平阳西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77-****2958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大厦

电话:0577-****3968138****9391

传真:0577-****3969

联系人:张先生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电话:0577-****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西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其他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6年9月24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城****大厦,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3969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9****@****.com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7-****3968138****9391。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及西湾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docx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西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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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20709/YRLEy6ABLRKCxEZfnjZ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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