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河南恒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年加工8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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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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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年加工8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李太路中段东侧6号 |
河南恒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8354.95m2,总投资5000万元,新建年加工8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主要用PP、PE塑料颗粒和热转印膜生产加工透明盒、透明桶,不使用再生塑料。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排放口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设置。项目注塑工序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破碎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区***网进入开封市祥符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及祥符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0067
通讯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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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3065/3s2RjJ4BLRKCxEZfcyl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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