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南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抚州市临南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5917
通讯地址:****路****号临川生态环境局 邮 编: 3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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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抚州市临南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固废循环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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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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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蓝邦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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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抚州市临南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拟利用空余厂房,计划投资3000万元实施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总建设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为制作免烧砖,该项目外购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渣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等,并通过挤压脱水、晾干、烘干、破碎、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制成免烧砖;另一条生产线为废旧制品清洗,收集废旧铝制手机背板和废旧塑料手机背板进行清洗后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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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施工道路及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冲洗;运输易扬尘物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距离敏感点近的、扬尘大的作业点设置围挡和喷淋装置。施工过程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 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源于堆放、压滤臭气,原料堆场粉尘,装卸粉尘,投料、破碎、筛分粉尘,烘干废气,筒仓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等,项目营运后污泥堆放、压滤臭气经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原料堆场粉尘、装卸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经厂区洒水降尘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的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投料、破碎、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1标准限值要求;筒仓粉尘经筒仓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的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网,进入当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做好机械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雨天对各类机械及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厂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江西抚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抚河;生产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 3、噪声 施工期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规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源设备同时使用,在必要时应该设置移动隔声屏障。 运营期厂内风机、水泵等噪声可能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对水泵安装减振、隔振措施,经过减震消声、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企业进出车辆禁止鸣笛、降低车速,可有效降低项目场区内汽车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经过以上措施,厂内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对声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小,项目运营期场界噪声能达到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弃土及建筑垃圾等要运至指定地点堆放,金属垃圾要进行回收利用。各种垃圾应分别堆放,不得随便丢弃于施工现场。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树脂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桶/袋分类妥善保存,集中收集妥善保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泥、收集粉尘、不合格品、仓顶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收集粉尘、不合格品、仓顶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生产,废布袋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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