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9-26J4-FG0131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象州古才风电场项目所需的钢芯铝绞线,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象州古才风电场项目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共布置12台WTG6250机组、3台WTG5000机组,装机容量90MW。本期 90MW古才风电场接入已建成的石龙升压站内,因150MW善仁光伏项目已规划在石龙升压站内预留的第二台变压器位置建设#2主变,建设变压器容量为240MVA,并同步建设主变高压220kV间隔和35kV配电装置。目前善仁光伏项目已规划接入 #2主变的35kVⅡMA(35kVII段母线A段),本工程90MW古才风电项目拟新建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主变的35kVⅡMB(35kVII段母线B段),90MW古才风电项目与善仁光伏汇流后升压,再与石龙光伏汇流,随后通过220kV***网。
(3)采购范围:对本标段内的钢芯铝绞线进行采购,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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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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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芯铝绞线 |
JL/G1A-120/20 |
t |
1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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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芯铝绞线 |
JL/G1A-240/30 |
t |
87.4 |
本次采购钢芯铝绞线数量仅为估算值,技术要求及数量以最终版技术文件为准,采购人保留合同签订生效后对货物数量变更的权利,最终供货数量、型号以经双方验收合格数量准。(生产前,具体数量以采购方订货通知单为准)
(4)交货时间:暂定交货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订货通知单为准。
(5)交货地点:象州古才风电场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1)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并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2)对到货设备、材料进行复检,对标号不清、规格、型号有疑问的设备、材料进行复验后,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设备、材料不予接收。
3)技术性能应满足采购文件及设计施工的要求。
4)满足强检要求,对不符合强检标准的设备、材料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7)其他要求:
1)本次最高限价为235万元,若供应商最终报价文件金额超出最高限价,则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次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谈判方式,首轮报价前三分之二的供应商进入二轮报价,淘汰后三分之一(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供应商,一轮报价的有效最低价作为第二轮的限高价。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价格,则否决其投标。
2)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卸货由项目负责)、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请供应商在报价中注明是否响应商务条款、技术邀请、交货期。
(8)计价方式:采购货物采用浮动价方式计价,详见第四章合同及附件。
(9)付款方式和比例: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批次订单总金额的30%,供应商须提交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保函(期限6个月)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付款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保函到期前30天,若货物尚未供应完毕,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办理保函延期手续。
2)到货款:支付批次合格供货金额的67%,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采购人核实数量、型号,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该批次货物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付款资料。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于30日内支付。
3)质保金:支付批次结算总金额的3%,在货物到达且无质量问题后可出具2年期质量保函换取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付款资料并审核无误后,于30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2年,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函到期前30天,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未满2年,供应商须无条件续开质保函。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时间和质保金支付相应顺延。
(10)资料提供:
1)单位资质类文件,要求有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或同等权威部门认可的生产资质证书。
2)各种原材料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存放处),且要求有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或同等权威部门出具的试验报告。产品出厂应由供应商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签发质量证明书(附试验报告,主要构件(部件)的供货合格证,焊缝检测报告等),并标注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3)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11)本合同实行产品质量终身制。供应商对钢芯铝绞线的生产、运输等承担全过程的监控管理责任,对监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供应商有责任即时向采购人汇报。由于其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有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或同等权威部门认可的生产资质证书。是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或中电建重庆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 原厂,具备独立研发、生产、技术服务与履约能力;不接受经销商、商贸公司、作为独立响应主体。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供应许可证(国家依法取消除外),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和产品强制认证等证明文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出具检验报告。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在近2年具有与本次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35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征信风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至少1年盈利,或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近1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需提供支撑文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供应商近3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需提供支撑文件(如承诺函)。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超50%);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网http://****.gov.cn上查询);
14)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中电建重庆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最新的国标、行标及电力企业标准。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6年9月29日10:00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山路金子村101号
邮 编:400000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78****1626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23-****0105
电子邮箱:ji****@****.cn
8、纪检监督机构
参与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3-****0105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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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1863/U0s70aABni4p5U9Xt7k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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