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含谷片区文化艺术及便民服务配套项目O+EPC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高新区含谷片区文化艺术及便民服务配套项目O+EPC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一:请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在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
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保证金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提问二:请问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在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
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标保证金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提问三:我公司投标提供的设计人员是我设计院事业编制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于全资控股的大学,设计人员的养老保险由全资控股的大学缴纳,请问招标人该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符合,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提问四:****小区外环境改造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断。
提问五: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填“/”、“无”或不填(空白)均可。
提问六: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二)共同投标协议(如有)”中已明确:“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不需要单独作出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七: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提问八:母子公司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吗?
答:母子公司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但双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提问九: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提问十: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十一: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
提问十二: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行贿评标专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潜在投标人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渠道可查阅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监督信息),招标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提问十三: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本项目是异地评标。
提问十四:****小区或者棚户区改造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断。
提问十五: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提问十六:没有低价警戒线怎么保证中高价呢?
答:本项目未设置低价警戒线,请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自行参加投标活动。
提问十七:房屋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断。
提问十八: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部设计、施工和运营任务,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该分工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
答:联合体分工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提问十九: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
提问二十: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
提问二十一:房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断。
提问二十二: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断。
提问二十三: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平台(***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财务要求按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要求执行。
提问二十四: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若潜在投标人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渠道可查阅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监督信息),招标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提问二十五:投标文件格式(二)共同投标协议书,请问职责分工是否可填写为: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及相关工作,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运营及相关工作吗?
答:可以。
提问二十六: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投标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版的招标文件(PDF格式)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提问二十七:房屋建筑装修或者幕墙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断。
提问二十八: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按给定的承诺格式提供即可。
提问二十九: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提问三十:本项目委派业主专家吗?
答: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补遗部分:
补遗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中心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中心,联系电话023-****6436。”修改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中心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中心,联系电话63****80-3。”
补遗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投标报价②渣场及渣场费其他要求中:“(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800)÷16×1.4×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修改为:“(2)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渣场的渣场费收费标准调整,但装车最大容量未改变,则渣场费全费用单价调整原则为:调整后渣场费全费用单价=渣场费中标全费用单价+(调整后每车渣场费收费标准-800)÷16×1.3715×(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余方弃置和渣场费工程量结算原则:当余方全部弃置发包人指定渣场时(经发包人同意部分余方弃置指定渣场时,按弃置渣场部分单独计算),余方弃置和渣场费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计取:
①弃渣票理论数量=图算余方弃置清单工程量÷16m³×1.2(不足一车按一车取整)
②弃渣票实际数量:按发包人指定弃渣场的管理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必须写明工程名称)、弃渣票领用单据和弃渣票结算清单等相关证明资料。
a 弃渣票实际数量≧弃渣票理论数量
余方弃置和渣场费的结算工程量按“合同专用条款14.1.3.1 计量原则”执行
b 弃渣票实际数量<弃渣票理论数量
余方弃置和渣场费的结算工程量=弃渣票实际数量×16m³÷1.2 ”修改为“余方弃置和渣场费工程量结算原则:当余方全部弃置发包人指定渣场时(经发包人同意部分余方弃置指定渣场时,按弃置渣场部分单独计算),余方弃置和渣场费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计取:
①弃渣票理论数量=图算余方弃置清单工程量÷16m³×1.28(不足一车按一车取整)
②弃渣票实际数量:按发包人指定弃渣场的管理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必须写明工程名称)、弃渣票领用单据和弃渣票结算清单等相关证明资料。
a 弃渣票实际数量≧弃渣票理论数量
余方弃置和渣场费的结算工程量按“合同专用条款14.1.3.1 计量原则”执行
b 弃渣票实际数量<弃渣票理论数量
余方弃置和渣场费的结算工程量=弃渣票实际数量×16m³÷1.28 ”
补遗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已作修改,以本次答疑补遗文件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注: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网上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看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并理解本答疑及补遗文件的所有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50000120260720001020101].CQCF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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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414/MIXR_Z8BMqitpwL5W_m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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