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接电话,已发短信告知,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据《***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10月9日10:00起至2026年10月10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网***平台上(网址:https://www.****.gov.cn)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浙H500M2传祺牌小型轿车。询价:2.7182万元;起拍价:1.9028万元;保证金:0.38万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1.标的物介绍:本次拍卖不含车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车辆品牌:传祺牌,车辆型号:GAC7153BCW6A,车身颜色:绿,车架号:LMGBB1L86M3004126,发动机号:K008235,排量/功率:1497ml/130kw,核定载客:5人,登记日期:2021年8月6日,该车为国产车,使用性质:非营运,燃料种类:汽油,表征里程:62113km(此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交付车辆表盘显示为准)。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不详,车辆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询价报告》。该车现停****大道****号(看车及提车请提前预约:黄150****6147、马189****0735)。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2.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车辆已被法院查封、扣押,且设有抵押。(2)***网络询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未经评估鉴定,车辆事故、出险记录等情况未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3)据实地勘验了解到,车身有擦挂划痕,电瓶亏电无法启动。拍卖成交后车辆具体能否启动和相关功能使用情况请竞买人实地看样了解,法院以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若因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改装等与档案登记不符导致在转移登记过程中增加变更手续、产生费用或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停车费从2025年12月8日起算,至提车之日为止,20元/天,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5)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应以车辆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拟新上户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请竞买人注意。(6)车辆可能涉及到的事故、理赔、出险、违章记录,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了解清楚,谨慎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请关注“雍迦科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om完成自助预约,亦可致电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人工预约:400****250、023-****9678。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网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网***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1046370)。逾期未在公告中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
1.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滞纳金等)及违章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
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联系。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询价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250 023-****9678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2809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1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3378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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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414/sp9bzaABMqitpwL5GBv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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