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工****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工****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文件,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质疑1: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本招标项目未设置财务要求。2.可以结合招标文件填写约定内容,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其他承诺。4.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质疑2:现在的市场真是黑的离谱,为保护本地某些国企或关系户,专家一个2个都睁眼瞎,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看不懂?投标文件盖的章不会挪?还是年级太大不会操作?但是暗箱操作又搞的很有一套了。而且身为评审专家,一点事实求证态度都没得,简直一塌糊涂的营商环境,官官相护,蛇鼠一窝!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的证据和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3:我公司业绩合同金额580万元及以上,但是竣工报告业绩金额小于580万元,请问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不满足。
质疑4: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其拟派技术负责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提供上述相同证书的,视为满足“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 评审因素中“技术负责人”评审标准的要求。
质疑5:建筑装修或者幕墙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6: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质疑7: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质疑8: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的证据和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9: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回复: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质疑10: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的养老保险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特别说明中的相关要求。
质疑1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 如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投标函等不可修改的格式以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其他可以修改的格式以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2:****小区或者棚户区改造施工业绩符合吗?
回复: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13:我公司作为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获得的国家级奖项满足奖项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本项目是施工招标。
质疑14:房屋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1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其他承诺。
质疑16: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的证据和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17: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项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简单以清单单价综合分析表、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质疑18: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填写,此部分内容不作强制要求和不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19:拟派人员以前在其他公司参与项目施工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拟派人员以前在其他公司参与项目施工获得的国家级奖项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拟派人员以前在其他公司参与项目所获国家级奖项获奖时间、奖项类型、证明其参与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20: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原件由出具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按规定格式出具并加盖其业务专用章或公章即合法有效,无需额外加盖投标人自己的“正本”章。
质疑21:****小区外环境改造施工业绩满足吗?
回复: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2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结合招标文件填写约定内容,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23: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质疑24: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
质疑25: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业绩满足吗?
回复: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26: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质疑27:奖项中的拟派人员有没有具体的岗位要求?
回复:拟派人员具体岗位在招标投标阶段暂不作规定,但投标人中标后该加分人员应纳入合同约定并承担项目相应工作。
质疑28: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结合招标文件填写约定内容,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29: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项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简单以清单单价综合分析表、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质疑30: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有明确独立承担的任务分工。
质疑3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回复:可以。
质疑32:工程量清单中建渣外运渣场费不再另计,是指该工程招标人有自己的渣场或由招标人负责支付吗?
回复:建渣外运及渣场相关全部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由投标人综合市场情况自行考虑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提供渣场,亦不另行支付渣场相关费用。
质疑33:工程量清单011603001001 拆除原店招门头的面积是指展开面积吗?
回复:经核查,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不存在项目编码011603001001条目。投标人报价严格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图纸中如存在店招门头拆除相关工作内容,相关全部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予另行计量计价。
质疑34:本工程的不锈钢是201吗?
回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仅对不锈钢构件规格、壁厚等作出要求,不锈钢材质需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由投标人结合市场情况综合考虑报价。
质疑35:该项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矛盾的地方?投标报价以谁为准?
回复: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存在不一致时,以项目特征描述为准;投标人投标报价应结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综合研判。
质疑36:011001001001LC5.0轻集料混凝土最高限价单价29.52元/㎡,请招标人项目特征明确具体的厚度,便于投标人报价,不能模糊描述,无限增加投标人的风险。
回复:招标清单给定的综合单价29.52元/m²已综合考虑图纸设计厚度对应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须结合图纸、清单项目特征综合自主报价,该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清单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质疑37:项目经理招标人2023年以来提供两个600万元及以上个人业绩,条件苛刻,建议取消一个。
回复:本招标项目商务评审标准是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设置的业绩指标未超过本项目对应指标,且市场上符合该评审标准的人员业绩较多,竞争充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的规定,故不作调整。
质疑38:本项目要求经理3内完成提供2个600万元及以上个人业绩,很难满足,建议增长年限8年,可以吗?
回复:详见质疑37的回复。
质疑39:请问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你单位最近招标老是要求短时间提供多个业绩,质疑一大堆?不怕成为线索,担心巡视审计吗?请你单位慎重研究,业绩个数是否合适?
回复:详见质疑37的回复。
质疑40:业绩真伪招标人如何验证和查证?如何保证投标人公平?
回复:1.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全部业绩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完全责任。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收到针对业绩真伪的异议,将依据异议人提供的具体可核查的事实线索,启动核查程序,并将核查结果提交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确认。同时,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原件进行核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开标、评标全过程实行音视频全程监控并留痕归档,严格遵循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程序。如任何单位或个人掌握涉及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线索,可依法向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41:我公司业绩、奖项、证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如何保证评标公平公正,不被围标或打击围标?
回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开标、评标全过程实行音视频全程监控并留痕归档,严格遵循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程序。如任何单位或个人掌握涉及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线索,可依法向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42: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都缺少项目经理名字,是空白,合同专用条款中有手工写的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这个能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不?
回复: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43:我公司合同协议书或竣工报告中有一处项目经理的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缺少项目经理名字,请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可吗?
回复: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44:合同协议书或竣工报告中无项目经理的名字,请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可吗?
回复: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45:请问一个工程项目满足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变更过,这个项目的业绩可以分别作为两个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吗?
回复:不可以。
质疑46:请问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和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业绩都认可吗
?
回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47: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需要变更前后的单位都加盖公章吗?
回复: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盖章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
质疑48: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如果没有按合同工期完成,拖延工期验收合格的业绩算吗?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时间。投标人的人员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49:延期竣工的业绩,提供业主证明吗?
回复:若现有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评审指标的,投标人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如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50:请问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在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目前查出xxx融资担保多条被执行案件,都是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项履约担保。
质疑51:招标人、代理机构疯了吗。一个500多万的项目,要求两个国家级奖项,你是不懂国家级奖项的含金量吗,放眼全国有几家中小企业获得过该奖项。吃相难看,明招暗定,顶风作案,小心被查。
回复: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依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商务评审标准中的“获奖情况”加分项属于示范文本明确允许的设置内容,并非投标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无论是否具有对应国家级奖项,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3日
[50011820260818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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