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川陕毗邻地区****中心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渝川陕毗邻地区****中心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1 "质疑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设备(材料)需求一览表分项名称为3-1#DT1 消防电梯兼担架电梯、3-1#DT2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3-1#DT2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三台电梯载重为1200kg。
问:据国内众多电梯制造商反馈他们的电梯载重没有刚好为1200kg的,可以生产制造大于1200kg,招标人是否提前做过调研呢?众多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该如何响应市场上不存在的载重参数呢?建议招标人将此三台电梯的载重修改为大于1200kg。
质疑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电梯配置及装饰要求 子项号:1-1#、2-1#、2-2#、3-1#,其中1-1#、2-1#、2-2#均为货梯,而轿底要求配置大理石。轿门、轿厢围壁、厅门均要求为发纹不锈钢,地坎要求铝地坎。
问:首先,本项目的预算和限价本就不高,一边是大载重货梯,一边还要求货梯配置极高。其次,货梯作为载货设备,第一,大理石地板不仅容易被重物砸坏,后期更换成本高、维护费用高;第二,围壁、轿门、厅门要求发纹不锈钢也容易在搬运尖锐货物过程中被刮坏、撞变形;第三,地坎要求为铝地坎,可以肯定这3台电梯无法作为货梯使用,因搬运货物无论如何小心都会撞击厅门地坎,不仅极易造成地坎变形,也容易导致厅门关门故障。因此,请招标人确定,此处是描述错误?确定装饰材质是不是为招标文件所描述的。
质疑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四、电梯主要功能及技术34 ***网 ***网无线通信终端,将电梯故障信息及视***平台。35、轿厢空调 配置;36 机房空调 配置满足需求的空调。
问:(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网无线通信终端是将电梯故障信息及视频语音传输***平台,而不是业主方;(2)轿厢空调 根据电梯设备生产厂家反馈货梯正常情况下用于载货,载重量有限,不会单独给空调再额外预留载重,若随意增加空调,货梯运行易出现抖动、侧偏;(3)机房空调配置是否为有机房才需要配,无机房电梯不存在机房,不需要配置?请招标人修改为:“34 ***网 ***网无线通信终端,将电梯故障信息及视频语音传***平台。35 35、轿厢空调 3-1#DT1 消防电梯兼担架电梯、3-1#DT2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3-1#DT2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3台电梯配置;36 机房空调 有机房电梯配置。”"
回复一:1. 招标文件载明的载重为设计参考值,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规格,以大于等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载重进行响应,后期不因载重大于招标文件要求而增加费用。
2.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电梯配置及装饰要求”及“电梯主要功能及技术”作出修改,详见补遗文件。
质疑二、"质疑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4.投标报价应包含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梯的深化设计、制造、设备费(含易损件、维修备件)、运输费(含场外及场内二次、多次转运费)、装卸费、脚手架费、现场保管仓储费(包括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因工程进度影响不能及时安装,由招标人指定场地,由投标人自行保管产生的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安全措施费、利润、税金、现场配合费、技术培训费、检验验收费(含质保期内年审费)、验收前的管理及培训费、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各种风险等费用。安装费用含井道测量、预埋件、井道照明、开关、电源插座、钢制底坑爬梯制作安装、井道搭架、安全设施,****楼和墙体钻孔或修孔、轿门周边封堵和剔打、机房吊钩或吊梁(如有)、电梯井道修整、井道配套钢梁(如有)、电梯专用配电箱到主体配电柜之间的用电缆线、五方通话及弱电控制线路敷设至消防控制室,配合消防验收(联动)、远程监控系统(市场监管局要求)以及向主管部门报验、备案,直至取得电梯使用标志并交付给招标人使用的相关费用等。且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电梯井道、机房的相关土建图纸应充分了解、研究,土建若有设计缺陷、缺漏的预埋件和材料等,由投标人统筹考虑完善,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予增补,包干使用,合同另有约定除外。5.投标报价还应包括以下费用: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成品保护等费用,机房配电柜到电梯设备之间线材含在本工程报价范围内,不单列。6.本次招标时招标人提供的井道尺寸若有超高、超宽需增加的支架和轨道等材料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7.安装调试完毕后,因实际装修标高发生变化,需重新调整厅门地嵌高度,由此产生的调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8.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土建预留门洞与电梯门框的间隙关系,由此产生人门洞封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9.电梯施工是在安装、装修、井道钢梁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此三项工程)同时并行施工,各投标人须仔细踏勘现场,结合实际,要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充分考虑并行工程施工的配合的工序工作等,其配合费在招标人的配合下积极自行与并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问:本项目共计14台电梯,其中包含5台3000kg载重、4台5000kg载重的货梯,而本项目限价为2973500元,平均每台不足20万。无论是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还是代理商参与投标,限价金额仅能勉强包含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但是招标人却在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描述了投标价应包含“预埋件、轿门周边封堵和剔打、电梯井道修整”以及第6、7、8、9项的内容,首先电梯单位是不具备土建整改资质,如本项目土建内容存在问题应由土建单位进行整改达到安装条件;其次,若招标人要求电梯单位进行相关内容整改,应提高限价以达到让电梯单位请具备土建资质的单位进行有偿整改。为此,请招标人删除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4、5、6、7、8、9项内容或提高限价至360万。"
回复二:本次招标包含安装工程,提问所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土建配合工作(井道修整、门洞封堵、预埋件等)系基于电梯安装工程的常规界面划分的,故本条不做调整,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合理报价。招标文件及限价不做调整。
质疑三、 "渝川陕毗邻地区****中心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质疑
质疑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代理商投标的,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电梯 ☑供货及安装业绩。制造商投标的,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电梯 ☑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和☑完成供货及安装证明(合同文件须提供首页、签章页以及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关键页;☑完成供货及安装证明须提供: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采购单位证明。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
问:电梯代理商同时会作为许多电梯品牌的代理商,并且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点及招标文件内容要求选择投标品牌,以便于招标人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到品质较高的货物。如此一来,就无法保证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与已取得的业绩合同中的品牌保持一致。除非制造商投标会始终是一个品牌(即自己生产的货物),否则代理商都很难保证品牌一致。同时,招标人还要求提供业绩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假如我公司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了某一项上百台的电梯项目业绩,但由于现场土建施工问题导致合同中的电梯迟迟无法完成安装,也未能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难道就证明我公司没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吗?很明显,招标人是特意为某潜在投标人定制资格要求。请招标人删除招标文件里有关“完成供货及安装证明须提供: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的内容,否则我司有理由怀疑招标人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文件具有指向性和偏向性。我司将保持向上一级投诉举报的权益。"
回复三: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该要求旨在确保投标人具备所投品牌的实施经验,且本条要求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发布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设置,不做调整。
2.电梯监督检验合格报告,是电梯完成安装、依法通过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法定证明文件,是证明项目已完成供货及安装的核心凭证,业绩定义本身就是已完工、完成安装验收的项目。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四、"(十)控制柜主板、轿顶板、安全电路板、外召电子板与整梯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经大于 95h 盐雾试验后,能工作正常。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控制柜主板、轿顶板、安全电路板、外召电子板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权威机构出具的佐证报告。
控制柜主板和安全电路板就是一个东西,为什么要分开提供,轿顶板基本都碰不到,盐雾试验的意义何在?建议删除"
回复四:本条已做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补遗。
质疑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条款六、七、八、九、十存在明显倾向性、排他性,参数仅特定品牌(巨人通力)能够全部满足,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请修改调整。
2. 条款六:电梯曳引机电机外壳防护等级大于 IP52,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国标没有强制要求电机外壳必须大于IP52,主流电梯生产厂家的曳引机电机外壳防护等级为大多为 IP41,该条设置抬高投标门槛,排斥投标人。
3. 条款七:电梯门锁装置外壳防护等级大于 IP64、动作寿命大于500 万次,并需第三方报告。
门锁为普通室内环境,国标无大于IP64、500 万次动作寿命的要求,该条款属于超高内控指标,并非国标要求。将高防护等级、超高寿命、强制第三方报告三者捆绑,市场能够同时全部满足该整套条件的品牌数量极少,存在唯一性。
4. 条款八:光幕与整梯为同一制造商生产,发射接收管对数大于 45 对,耐久寿命大于 450 万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报告
发射接收管数45对、450 万次、第三方专项报告属于非国标强制的超高指标,缩小竞争范围,存在唯一性。
5. 条款九: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大于 IP52,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控制柜一般安装在机房内,室内环境 IP52 即可满足使用,>IP52 并非国家强制标准;强制要求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第三方专项检测报告,多数厂家不做此项专项检测,设置不合理门槛,存在唯一性。
6. 条款(十)控制柜主板、轿顶板、安全电路板、外召电子板与整梯同一制造商生产,经大于 95h 盐雾试验正常,提供对应电路板第三方检测报告
国标没有强制要求相关电路板由电梯整机制造商自产,行业普遍由专业电子电路板件厂商配套,产品完全可以满足国标要求。95h 盐雾试验属于特定防腐指标,电梯室内无特殊腐蚀工况,该指标与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不相符合;并且要求对四类电路板分别提供第三方盐雾专项检测报告,属于不合理壁垒,存在唯一性。"
回复五:本条已做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补遗。
质疑六、"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技术条款(六)、(七)、(八)、(九)、(十),该组技术参数设置存在明显倾向性、排他性,参数组合仅少数特定品牌能够全部满足,涉嫌为特定品牌量身定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请求招标人对上述条款予以修改调整。
事实依据:
1. 条款(六)电梯曳引机电机外壳防护等级大于 IP52,要求提供第三方专项检测报告
电梯曳引机外壳防护等级,国标没有强制要求电机外壳必须>IP52,国内主流的电梯生产厂家的曳引机电机外壳防护等级为大多为 IP41,该条设置抬高投标门槛,排斥投标人。
2. 条款(七)电梯门锁装置外壳防护等级大于 IP64、动作寿命>500 万次,并需第三方专项报告
门锁安装于厅门轿门位置,普通室内环境,国标常规门锁防护等级无需>IP64;500 万次动作寿命属于偏高内控指标,并非国标强制要求。将高防护等级 + 超高寿命 + 强制第三方专项报告三者绑定,市场能够同时全部满足该整套条件的品牌数量极少。
3. 条款(八)光幕与整梯为同一制造商生产,发射接收管对数大于 45 对,耐久寿命大于 450 万次,提供第三方报告
现行电梯国标并未强制要求光幕必须与整梯为同一制造商生产。市场主流模式为整机厂采购行业知名光幕品牌配套使用,配件外购同样可以保证电梯安全可靠。强制 “光幕与整梯同一制造商”,直接排斥采用外购优质光幕的绝大多数整机厂商;45 对发射接收管、450 万次耐久寿命属于非国标强制的偏高指标,叠加第三方专项报告,进一步缩小竞争范围。
4. 条款(九)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大于 IP52,强制第三方专项报告
控制柜一般安装在机房内,室内环境 IP52 即可满足使用,>IP52 并非国家强制标准;强制要求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第三方专项检测报告,多数厂家型式试验报告不单独做此项专项检测,设置不合理门槛。
5. 条款(十)控制柜主板、轿顶板、安全电路板、外召电子板与整梯同一制造商生产,经大于 95h 盐雾试验正常,提供对应电路板第三方检测报告
国标没有强制要求上述电路板全部必须由电梯整机制造商自产,行业普遍存在整机厂选用专业电子板件厂商配套,产品安全性能可以满足国标要求。强制要求全部板件与整梯同一制造商生产,直接排斥外购成熟板件方案;95h 盐雾试验属于偏高防腐指标,室内使用环境无特殊腐蚀工况,该指标与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不相适应;并且要求对四类电路板分别提供第三方盐雾专项检测报告,检测成本高,绝大多数品牌不具备该类专项报告,属于不合理壁垒。
综合以上五条:多条非国标强制的严苛技术指标叠加,多处强制部件必须整机原厂生产,每一项均要求对应产品的第三方专项检测报告,整套条件组合后市场可响应的供应商数量极少,已经不满足充分市场竞争的要求,存在明显指向特定品牌的倾向性。"
回复六:本条已做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电梯配置及装饰要求”中的内容修改为:
“三、电梯配置及装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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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子项号:3-1# |
子项号:1-1#、2-1#、2-2#、4-1#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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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 |
轿门材质 |
发纹不锈钢 |
发纹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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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围壁材质 |
发纹不锈钢 |
发纹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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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围壁材质 |
发纹不锈钢(无障碍梯后壁中间镜面不锈钢) |
发纹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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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围壁材质 |
发纹不锈钢 |
发纹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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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 顶 |
发纹不锈钢,配LED照明。 |
发纹不锈钢,配LED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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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 底 |
大理石 |
花纹钢板/大理石(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材质,费用不因材质原因而增加,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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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 |
后壁不锈钢扶手(无障碍电梯配置) |
后壁不锈钢扶手(无障碍电梯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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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报站 |
中文(无障碍电梯配置) |
中文(无障碍电梯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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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操纵盘 |
发纹不锈钢(无障碍电梯配置) |
发纹不锈钢(无障碍电梯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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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文按钮 |
有(无障碍电梯配置) |
有(无障碍电梯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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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内操纵箱 |
发纹不锈钢面板,断码LED或液晶显示 |
发纹不锈钢面板,断码LED或液晶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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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保护系统 |
光幕门保护系统 |
光幕门保护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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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系 统 |
VVVF变频门机 |
VVVF变频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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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方式 |
详见参数表 |
详见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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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门 |
厅 门 |
层层发纹不锈钢 |
层层发纹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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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套 |
层层发纹不锈钢 |
层层发纹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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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呼显示 |
发纹不锈钢面板,断码LED或液晶显示 |
发纹不锈钢面板,断码LED或液晶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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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坎 |
铝地坎 |
铝地坎/钢地坎(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材质,费用不因材质原因而增加,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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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材料 |
发纹不锈钢 |
发纹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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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 方式 |
控制方式 |
全电脑模块化智能型控制 |
全电脑模块化智能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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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方式 |
变频调压调速 |
变频调压调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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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机(主机) |
永磁同步无齿轮 |
永磁同步无齿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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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源 |
交流380伏,三相,50赫 |
交流380伏,三相,50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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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源: |
照明电源:交流220伏,单相,50赫 |
照明电源:交流220伏,单相,50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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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噪音、节能环保 |
低噪音、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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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四、电梯主要功能及技术”中的内容修改为:
“四、电梯主要功能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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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功能名称 |
功能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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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修运行 |
电梯进入检修状态,系统取消自动运行以及自动门的操作。按上(下)行按钮可使电梯以检修速度点动向上(向下)运行。松开按钮电梯立即停止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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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接停靠运行 |
以距离为原则,自动运算生成从启动到停车的平滑曲线,没有爬行,直接停靠在平层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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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救平层运行 |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起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最近平层区,然后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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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返基站 |
接收到火警信号以后,电梯不****楼的内选指令,以最快的方式运行到消防基站后,开门停梯。DT3是具有消防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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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动返基站 |
当超过设定时间,仍无内部指令和层站召唤时,电梯自动返回基站等候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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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井道参数自学习 |
系统在首次运行前,需要对井道的参数进行自学习,包括每层的层高、强迫减速开关、限位开关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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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锁梯功能 |
自动运行状态下,锁梯开关动作后,消除所有召唤登记。然后返回锁梯基站,自动开门。此后停止电梯运行,关闭轿厢内照明与风扇。当锁梯开关被复位后电梯重新开始进入正常服务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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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满载直驶 |
在自动无司机运行状态,当轿内满载时(一般为额定负载的80%),电梯不响应经过的厅外召唤信号。但是,此时厅外召唤仍然可以登记,将会在下一次运行时服务(单梯),或是由其他梯服务(群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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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照明、风扇节电功能 |
当超过设定时间,仍无内部指令和层站召唤时,则自动切断轿厢内照明、风扇等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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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动修正轿厢位置 |
电梯每次运行到端站位置,系统自动根据第一级强迫减速开关检查和修正轿厢的位置信息,同时辅助特制的强迫减速减速度彻底消除冲顶和蹲底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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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错误指令取消 |
乘客在操纵箱内可以采用连续按动指令按钮两次或长按的方法来取消上次错误登记的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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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反向自动消号 |
当电梯运行到终端层站或者运行方向变更时,将此前所登记的反向指令全部自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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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复关门 |
电梯持续关门一定时间后,若门锁尚未闭合,则电梯自动开门, 然后重复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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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本层厅外开门 |
在无其它指令或外召的情况下,若轿厢停靠在某一层站,按下该层站外的召唤按钮后,轿厢门自动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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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门保持操作功能 |
按开门保持按钮,电梯延时关门,方便货物运输等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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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防捣乱功能 |
系统自动判别轿厢内的乘客数量,并与轿内登记的指令比较,如果登记了过多的呼梯指令(具体数量可由业主后期根据情况调整),则系统认为属于捣乱状态取消所有的轿厢指令,需要重新登记正确的呼梯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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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换站停靠 |
如果电梯在持续开门超过开门时间后,开门限位尚未动作,电梯就会变成关门状态,并在门关闭后,自动登记下一个层站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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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故障历史记录 |
系统具有记录,****楼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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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超载保护 |
当电梯内载重超过额定载重时电梯报警,停止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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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门区外不能开门的保护 |
系统在非门区状态,禁止自动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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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逆向运行保护 |
系统对旋转编码器的反馈信号方向进行识别,在运行中判断电动机的实际运行方向,一旦为逆向运行则报警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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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防打滑保护 |
0..0在非检修状态,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连续运行超过45秒后,而且没有平层开关动作过,系统就认为检测到钢丝绳打滑故障,所以就停止轿厢一切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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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
电梯在运行或者停止状态下,检测到接触器的吸合状态异常时,系统自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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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电机过电流保护 |
检测到电机的电流大于最大允许值时,系统自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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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电源过电压保护 |
检测到电源电压大于最大允许值时,系统自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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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电机过载保护 |
检测到电机过载,系统自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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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编码器故障保护 |
全系统只使用一个高速编码器来进行闭环矢量控制,如果该编码器发生故障,系统自动停机,杜绝因无法得知编码器故障引起的冲顶蹲底的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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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限位开关保护 |
上(下)限位开关动作后电梯禁止向上(下)运行,但是可以向反方向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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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超速保护 |
保证轿厢运行时的速度在安全控制范围内,以保证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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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平层开关故障保护 |
电梯在自动运行模式下,识别平层信号的粘连与丢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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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五方通话 |
通过对讲机,可实现轿内人员、电梯机房人员、轿顶人员、底坑人员与值班人员互相通话。 五方对讲机通话功能(分线制) 配置要求至少实现五方对讲通话(轿箱、机房、中控室、基坑、井道),提供实现机房与轿箱对讲的所有设备及布线(包括电梯机房至监控室的对讲布线等满足五方通话需求人线路和设备),所有软、硬件及接口,至少应包括总线制对讲电话总机、各电梯对讲分机的总线单元、对讲电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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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全集选 |
在自动状态或司机状态,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在响应轿内指令信号的同时,自动响应厅外上下召唤按钮信号,任何服务层的乘客,都可通过登记上下召唤信号召唤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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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视频线缆 |
预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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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网 |
***网无线通信终端,将电梯故障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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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轿厢空调 |
子项号3-1#配备满足需求的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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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机房空调 |
有机房的配置满足需求的空调 |
”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5条“(2)供货要求”中 “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带“★”条款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修改为“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五)、(六)、(七)、(八)、(九)、(十)”条中的内容修改为:“(五)投标型号产品的驱动主机、调速装置、控制装置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型号产品的轿门门锁、层门门锁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型号产品的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型号产品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型号产品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部分“(一)供货要求负偏差表(如有)”中内容修改为:
(一)供货要求负偏差表(如有)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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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货要求 |
有无负偏差 |
偏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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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型号产品的驱动主机、调速装置、控制装置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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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型号产品的轿门门锁、层门门锁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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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型号产品的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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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型号产品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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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型号产品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应为原厂原品牌,提供投标型号整梯报告(包含客梯、货梯整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注:本表中的“序号”和“供货要求”列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填写,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中需对“供货要求”一一进行响应,负偏差项数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项数上限,也不得在招标文件明确的“供货要求”之外新增负偏差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答疑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及附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投***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城口县领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17日
[50022920260904050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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